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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老人被非法要求购买中高风险基金,损失85万元。法院称银行已全额赔偿 –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 通讯员 刘姣)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公布诉讼称,71岁的王先生原本想要稳健理财,但在银行资管经理的“引导”下,改变风险评估,投资200万元设立单只中高风险基金,以避免“双记(同时记)”等违规操作。音视频录音)最终造成损失85万余元。法院最终判决银行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指出理财经理诱导老人伪造风险等级并陪同老人到银行网点外的餐厅打工,构成严重违反“将正确的产品卖给正确的投资者”的适当性义务。低且相对稳定的你。得知王先生此前在柜台的风险评估是稳定的,并没有由于不符合中高风险基金的要求,财务经理责令王先生重新进行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由稳定改为增长,以符合中高风险基金的购买条件。随后,在首席财务官的指导下,王先生通过手机银行一次性使用200万元购买了A基金。持有近两年半后,王某赎回,发现主要损失达85万元,损失率达43%。远没有财务人员一开始所宣称的“稳定”、“低风险”。王女士认为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对她进行了欺骗,没有履行义务,于是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全部损失。庭审中,该行表示,王女士购买该基金前的最新风险评估结果为成长型,符合该产品的中高风险级别。此外,M河王先生通过手机银行自行购买了该基金。银行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造成损失由银行承担。但法院经审理查明以下重要事实:王先生在购买该基金的前一天在银行柜台进行的风险评估表明,购买该基金是审慎的。但第二天,他通过手机银行评估的结果却变成了增长率。家庭年收入、投资知识。两次评估调查对于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问题的回答存在显着差异。考虑到王先生的年龄(71岁)、专业背景、书证等书证,法院认定第二次评估结果不能代表王先生的真实陈述,应以第一次评估的“健全”结果为准。虽然代购资金使用通过手机银行进行,整个流程在银行网点外进行,并有现场财务经理陪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银行工作人员在网点内销售产品时,必须在销售区域进行销售,并全程录音录像(即“双录音”)。财务经理带着王某到网点附近的一家餐厅,通过手机银行购买了资金。她并非“双重注册”,且操作违规。基于以上两点,法院认为,银行虽然向风险承受能力稳定的老年投资者销售中高风险的基金产品,但不能证明存在此类销售行为。王翔女士完全履行了提供信息和说明的义务,未对基金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这违反了其“向正确的投资者出售正确的产品”的适当性义务,并且很明显聪明。最终,法院判决银行的过失行为与王先生的投资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银行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最终,银行判决王某赔偿资金损失85万余元。编辑 彭冲 校对 翟永军